三次被劳教 辽宁铁岭市刘庆玉控告元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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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辽宁省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医院医生刘庆玉坚持修炼法轮功,三次被劳教迫害,失去工作,于二零一五年六月控告元凶江泽民,要求最高检察院依法对被控告人的犯罪行为予以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大法弘传上亿人身心受益,被控告人出于对法轮功创始人的妒忌之心及对修炼人数众多的恐惧,于一九九九年七月滥用手中的权力,凌驾于宪法和法律之上发起了对信仰“真、善、忍”法轮功学员的疯狂迫害,亿万修心向善的民众及其家人被卷入长达十六年的浩劫之中,众多法轮功学员遭受酷刑折磨、被活摘器官及被其它方式迫害致死等。

下面是刘庆玉在控告状中陈述他遭受的部分迫害事实:

我原是铁岭市清河区张相镇医院(原清河乡卫生院)一名内科医师,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至九九年中共迫害法轮功以来,多次遭到中共恶党绑架、三次被非法劳教迫害。

一九九九年十月,当时二十七岁的我因进京上访被非法劳教二年,关押在铁岭市教养院,每天吃着发霉的玉米面发糕和带泥的菜汤被强迫从事超重体力劳动。

二零零零年十月份,我被作为重点迫害对像,被转到铁岭市教养院二大队,白天要进行长达十三、四个小时的超重体力劳动,挖沟、打建筑基础、打混凝土、砖厂拉砖坯、装窑等等;晚上,教养院授意绰号武蛋子和白龙(刘文兴)的牢头,对我进行暴力折磨,威逼“转化”,两个牢头一边满嘴污言秽语对我师父谩骂攻击一边轮番对我大打出手,威胁要掰断我的胳膊,强迫我把脸贴近打开盖的便桶蹶着,两手向后抬起,并且公开说:不“转化”就打你。当牢头折磨我时,二大队的值班警察就在门外窥视。

二零零一年夏天我和二十名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被转到辽阳教养院迫害。在辽阳教养院因制止牢头殴打辽阳法轮功学员梁永贺被教育科长武大光强行铐在二、三平米的小号十天,绝食抗议非法关押时,被强制灌食、毒打。

二零零二年一月,在超期关押三个月后被释放,回家才不到一个月二零零二年二月下旬因散发真相资料被绑架,非法劳教三年,在铁岭教养院,副院长王铁民多次强调政法委610要求法轮功学员必须“转化”,还指使二大队队长王贵军对我多次进行暴力殴打,致使我鼻梁骨被踢骨折血流如注、胸肋关节脱位、面部肿胀变形、身体伤痕累累。一次我因为撕毁贴在房门上的攻击谩骂法轮功的纸张而被王贵军殴打,并被强制戴脚镣。

此次三年劳教迫害期间,我被三次强制戴脚镣,最长一次达半年之久,累计戴脚镣接近一年时间。同时在被强制超重体力劳动时,右臀部被他人镐刨进十多厘米深伤口、右手腕被锐器划伤,造成静脉血管断裂、大拇指外展肌腱断裂。给我的身体造成重大伤害。

二零零五年二月二十四日,因二哥刘庆明参与营救被毁容的法轮功学员高蓉蓉,我在和二哥去沈阳三好街买东西时被跟踪的沈阳市铁西国保绑架到张士洗脑班,我抵制非法关押,绝食十天被释放,二哥被送到沈新教养院劳教二年。

二零零五年四月二十三日晚十一时许,铁岭市清河区红旗街派出所所长兰文带领六、七名警察用万能钥匙打开我家房门,在没有任何有效搜查证件的情况下,非法抄家,搜走大法书籍、真相光盘和部份现金,并强行绑架到清河区看守所。我绝食抗议非法关押,警察给我戴上脚镣锁在地铺上,并指使两名犯人看管,每天给我滴注大量液体。

五月八日,我绝食的第十六天,清河区公安局将我非法劳教三年,再次劫持到铁岭市教养院,因身体原因,教养院拒收,才被所谓“院外执行”,由家人接回家中。

由于清河区政法委610把我当成重点监控人员,清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和社区不断的对我和亲属骚扰,我被迫离开家,流离在外。因为当时没有身份证,几年来工作生活诸多艰辛。

二零一三年九月,我在出国途中被清河国保警察绑架到铁岭市看守所,用手铐脚镣把我固定到铁床上半个月之久。并对我进行强制灌食,铁岭市监管支队队长王昊更威胁说要给我灌浓盐水和辣椒水。并指使狱医和犯人违背医学常规给我一次性灌入超量的流食(每次近一千毫升),一天五、六次,造成我腹部膨胀如鼓、胃部撕裂般疼痛。以此来胁迫我屈服。

在我绝食三十八天后,二零一三年十月十六日,清河区公安局国保大队强行给我办理了所谓的“取保候审”手续,并无理扣押我八千元现金和手机等私人物品,至今未归还。

我本有个称心的工作、美满的家庭,前妻是个乒乓球的教练,儿子聪明可爱。没有想到一九九九年这场迫害的发生,清河公安分局多次到我的家里抄家、骚扰,多次非法劳教,导致前妻承受不了那么大的压力,被逼无奈离婚;儿子幼小的心灵也是在承受着巨大的压力下成长。我也被迫失去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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